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教师护导制度
1、 所有护导教师都要准时到岗,并佩戴标志以示值勤,中途不能擅自离岗。每天由校门口巡查的校级和中层执勤统计护导老师到校情况。
2、 护导老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执勤职责,下课时到位护导, 引导学生文明休息,劝阻和制止学生在教学楼不要追逐打闹等不文明行为。随时关心周围同学的活动安全,并处理在岗时偶发事件。
3、 护导老师在岗期间发现问题或处理事情,及时向政教处汇报。
4、 中层执勤应对执勤班级的工作进行指导,关心执勤同学服务情况。
5、 政教处应做好护导老师的安排和督促工作。
6、 早上护导时,一名老师在校门口进车转弯处负责看护学生注意有车辆进门口停下等车辆开过时再进校园;一名教师在校门口宣传栏前面引导进校园的学生走弧形门进教学大楼注意学生和车辆的分流。
7、 早上校门口巡查的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对护导老师进行记录:按时请打√,迟到请打△、不来请打×。
8、 护导老师中午引导学生打汤、添饭时安静、有序排队,如有学生汤饭撒在走廊负责找保洁阿姨打扫干净,以避免师生被滑倒的安全隐患,保持教学环境的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