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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班级“家校联系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02   来源:葛鸣   

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班级“家校联系群”管理制度

 为便于学校发布通知、家校信息沟通交流,班级可借助网络媒介(如微信、QQ、小黑板等),建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家长组成的“家校联系群”(以下简称“班级群”)。为保障班级群发挥家校共育,信息沟通等作用,学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则

班级群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于识别联系对象)。群成员一般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进群家长应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组成,群主一般由班主任担任。班级群信息发布时间应为每天7:00至21:30(紧急情况除外)。

  二、“一条红线”

班级群内所有人都必须遵循一条基本底线,即任何人不得在群内发布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严禁发布不文明的语言和图片以及网络游戏链接、不发涉及影响班级团队氛围的内容、不发聊天争吵内容、不发涉及人身攻击的内容。

三、“教师四不准”

1、不准在群内公布考试、测验的成绩或排名等信息;

2、不准在群内布置作业(小学低年段除外),严禁利用班级群布置额外作业,严禁教师建立课外作业或APP作业的小群;

3、不准在群内发表对于个别及部分学生的点名批评言论,严禁发布针对部分或个别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的负面信息。

4、不准在群内发布任何与家校联系无关的信息、言论(含集赞、募捐等活动链接),严禁教师在群内上传带有商业性质的广告信息。

四、“家长四不宜”

1、不宜在群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拉票、红包、集赞等与学校、学生及家校联系无关的内容;

 2、不宜因刷屏影响其他家长接收老师信息或重要通知,班级群不做聊天使用。

3、不宜在群内频繁发布所谓“晒娃”信息,避免发布仅涉及个人及子女诉求的信息(可选择并征得老师同意后与老师私聊);

4、不宜在群内发布影响班级氛围,乃至涉及人身攻击的行为,有矛盾可在班主任协调下解决,不在群内争吵,创造和谐的班级群氛围。

家校双方要携手将班级群管理好,使用好,使其发挥最大的管理效益。政教处要加强对班级群的管理,班主任作为群主是班级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现、指出并纠正群内的“踩红线”行为;教师如有违反“四不准”相关要求,学校分管领导及德育教导将对其提出严肃批评,屡次违反的将影响其个人年终考核;家长如有违反“四不宜”相关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班主任、班级家委会成员以及学校德育教导、分管领导将约谈该家长。

班主任在群内和家长沟通时,要注意所公布的内容面向全体,如对于所有学生都要参与的事情,可通过群尽快地让所有家长知悉,也要注意沟通的艺术,不使家长产生过多焦虑。家长要注重自我调节,做到良性沟通,理性对待班级群。真正使班级群成为家长为班级建设献计献策,分享科学育儿知识、教育理念和方法和报道学校班级正能量新闻的平台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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