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教职工参加教工学习(大会)、升旗仪式、其他集体活动规定

发布日期:2013-12-24   来源:   

一、教工学习(大会)规定:

  1、全校教职工都必须参加教工学习(大会)。

  2、准时入场,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3、不准携带作业本、试卷、报刊等入场。

  4、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闭目养神,不得玩手机。手机设置在震动状态或关机。

5、为便于考勤,要求教职工必须严格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串坐。考勤工作由工会负责。

6、组室学习,按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活动,考勤工作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负责。

7、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并向党支部和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方可。未经批准,缺席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升旗仪式规定:

  1、全校教职工都必须参加升旗仪式。

  2、按组室依次列队站于学生队列旁。

3、要求着装整齐,仪表整洁。

4、不准携带背包、手袋等物品入场。

  5、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或串位走动。

  6、按时入场,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7升旗仪式”是全体师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形式,广大教职工应该为学生作出榜样,做到:集队快静齐、精神饱满,唱国歌声音响亮,听讲话保持安静

8、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并向党支部和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方可。未经批准,缺席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集体活动规定

全校教职工都应积极参加学校、组室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凡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回执并说明不参加的理由,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未经批准,缺席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相应规定:

学校把参加“教工学习(大会)”“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的情况作为对教职工师德考核、文明班组评比和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由工会负责人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每月汇总到党支部或校长室。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

2012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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