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参加教工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和其他各种集体活动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5-12-14   来源:   

(2014年6月25第十一届教代会审议通过)

一、教工学习(大会)规定:

    1、全校教职工都必须参加教工学习(大会)。

  2、准时入场,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3、不准携带作业本、试卷、报刊等入场。

  4、会议期间振作精神,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手机设置在震动状态或关机。

5、为便于考勤,要求教职工必须严格按指定座位就坐。考勤工作由工会负责。

6、组室学习,按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活动,考勤工作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负责。

7、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并向党支部和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方可。未经批准,缺席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升旗仪式规定:

  1、全校教职工都必须参加升旗仪式。

  2、按组室依次列队站于学生队列旁。

3、要求着装整齐,仪表整洁。

4、不准携带背包、手袋等物品入场。

  5、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或串位走动。

  6、按时入场,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7、“升旗仪式”是全体师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形式,广大教职工应该为学生作出榜样,做到:集队快静齐、精神饱满,唱国歌声音响亮,听讲话保持安静。

8、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并向党支部和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方可。未经批准,缺席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集体活动规定

全校教职工都应积极参加学校、组室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凡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回执并说明原由,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未经批准,缺席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相应规定:

学校把参加“教工学习(大会)”“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的情况作为对教职工师德考核、文明班组评比和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由工会负责人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每月汇总到党支部或校长室。

除特殊情况外,教工学习(大会)、升旗仪式时间内,不得接待家长或处理其他事务。

学校试行教工学习(大会)考勤奖每次奖励50元,凡请病事假者不得奖励,无故缺席一次全部扣除本月考勤奖,无故缺席二次(包括第一次)作旷工一天处理,处理办法按学校教职员工工作纪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教职工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请假单

请假人姓名

 

 

组室

 

请假时间

 

升旗仪式

 

 

教工大会

 

请假类型

 

病假

 

事假

 

公假

 

其他

 

请假简单理由:

 

 

 

 

组室负责人

意见

 

 

党支部、校长室

意见

 

                           

注:1、请假人须在事前填写此单。

    2、组室负责人和学校同意后方可请假,并有本人把此单交学校人事室。

    3、公假须凭通知单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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