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第五届“感动中山 十大好事”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一种力量叫感动,有一种精神叫奉献,有一种引领叫榜样。为进一步发掘和宣传中山师生身上好人好事,感人故事,树立新形象,宣传新事迹,展现新面貌,使高尚的师德风范可亲、可近,可学,不断塑造中山师生整体新形象。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了“感动校园十大先进事迹(好事)”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 :感动中山 十大好事
三、活动时间:2013年5月——2014年1月
四、组织机构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园根 赵士家
组员:徐群力 周峰 管宏
(二)活动工作小组
组长:管宏 华琳 周洲
副组长:段乐春 曹玉莲 孙雯洁 胡骏 蒋新莲 盛瑜
组员:
文字组:桑凤英、周云兰、李伟、周游
美工组:胡庭燕、冯振华、李燕南、宋玲莉
评选工作组:年级组长、工会委员、大队委员
会务宣传组:、孙雯洁、胡骏、韩志琦、马骑、黄琰、张颖
五、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某一点,事例突出,成绩显著,故事感人即可推荐。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事迹突出的。
2、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岗位上,热爱学生,无私奉献,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3、发扬文明新风、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扶幼、助困济难、助残帮教或参加志愿服务,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并有社会影响力。
六、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年级组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作为深化师德建设的实践活动,推进年级组和谐文化建设,弘扬年级组正气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广范动员,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参与热情。
2、深入挖掘,全面发动。各年级组要深入挖掘师生身边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要注重事迹的“广泛性,代表性,真实性和时代性”,要善于挖掘普通教师的闪光点,在平凡、典型的事例中体现“感动”性。
七、评选办法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2013.5—2013.9)
2013年5月,通过文件、校园网络、广播站等形式,利用教工大会、中心组会议、班主任会议、校园闭路电视等平台开展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关注并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推选阶段(2013.10—2013.11)
1、教师推荐与学生推荐相结合。各年级组和班级根据评选要求评选和条件,积极开展本年级先进事例的评选宣传活动,做到好中评优,优中选精,各年级组推荐2-3个典型事迹。
2、年级组要在
3、通过部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评选,确定候选事迹。届时制作事迹宣传专栏在校内公示,通过闭路电视面向全校师生播放。
4、候选事迹由学校工会、政教处统一组织教师、学生集中投票,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结果正式确定“感动中山 十大好事”最后事迹。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2014.1)
学期结束召开会议,对荣获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2013年度“感动校园 十大好事”的事迹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阶段:深化阶段
学校将以“感动中山 十大好事”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推进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
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党支部
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工会
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政教处、教导处
2013年5月
时间安排:
10月30—
1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