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走廊里请慢走!”“同学,请节约用水”在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二楼的走廊和厕所里,经常可以听到这些稚嫩而友善的声音。原来,这是学校二年级的一批行为规范示范员们开始上岗了。
学校每年都要选举行为规范示范员,今年也不例外。今日,在同学们的民主推选下,二年级四个班级各选出了2名同学为行为规范示范员。他们是:二1班鲍玥辰、何子翀;二2班颜飞辰、钱思涵;二3班李佳铭、于玥淇;二4班董钊罡、朱欣诺。这些行为规范示范员们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他们遵守纪律,热爱集体,讲文明,懂礼貌,都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自从戴上“行为规范示范员”的标志后,肩上又多了一份责任,在自觉管理自己的同时,积极地担负起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的责任,用自己的良好的文明形象去影响周围的人,去帮助身边的人,提高全年级组学生的文明素质。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榜样示范有着很大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二年级的同学也纷纷表示:会以身边的行为规范示范员为榜样,人人争做文明的中山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