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共建协议书(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与消防卢湾中队)

发布日期:2018-01-08   来源:   

 

 

 

 

军民共建协议书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

上海消防总队黄浦支队卢湾中队

 

 

 

 

 

年八月

 

 

 

 

 

 

 

 

 

军民共建协议书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不断巩固和加强警民团结,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以警民合力,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升部队战斗力。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让学校师生了解部队,部队官兵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父母,真正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黄浦区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驻区消防部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经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上海消防总队黄浦支队卢湾中队(以下简称乙方)研究决定,双方达成警民共建协议如下:

一、双方共同责任

1、围绕社会公益联合开展助老、助困、助学、助残及地区各项志愿者活动,社区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实践活动。

2、以“双赢互利、共同发展”为共建原则,双方出资、出智、出物、出人,合力巩固警民共建的基础,不断丰富警民共建的内涵。

3、定期召开共建座谈会、交流会,分析研究共建工作,完善共建项目和措施,塑造警民双方优秀精神文化。

4、逢重大节日召开警民联谊会,沟通思想,交流工作心得,增进警民友谊。

 

二、甲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1、做好科技拥军、文化拥军和实事拥军。为乙方提供部队建设的各类帮助,为乙方官兵的学习、工作提供智力和物资支持。

2、逢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等重要活动适时至乙方驻地开展慰问活动,以鼓舞官兵士气,激励官兵斗志。

三、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1、不定期委派专业人员向甲方师生和员工宣讲有关消防法规、防火常识和处置初期火灾的消防知识,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和消防安全检查,以提高甲方师生及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火灾的常识,营造甲方消防安全工作良好的人文环境。

2、为甲方提供消防培训、军训和参观的一切必要条件。根据甲方需要,负责安排甲方骨干“警营一日游”活动,协助甲方开展骨干岗前培训。

 

四、共建组织领导

成立共建领导小组,以中山学校和卢湾中队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共建领导小组。

 

五、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从201781日至201881日止,到期如无异议,双方根据运作情况,自动顺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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