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单位暨校外学生实践基地协议书(铁二里委)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区和安全社区的建设,打造良好的德育教育大环境,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和黄浦区五里桥街道铁二里委本着互相学习、资源共享、支持教育、携手共进的原则,建立协作共建关系,通过努力不断实现学校与社区的融合,使学校成为社区的学校,使社区逐渐成为学校的社区,不断强化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承担起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现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

乙方: 上海市五里桥街道铁二里委

甲方:

 1、 为乙方无偿提供活动场所、人员培训和教育资源;

2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

3 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参与社区的公益性劳动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

4 主动配合社区做好假期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 经常联系社区,了解社区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

乙方:

1 为甲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协助甲方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和评价工作。

2 协助甲方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家庭教育工作。

3 常与学校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社区的表现情况,为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4 挖掘社区资源,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工作。

此外,上级组织所需共建单位双方参加的重大教育活动或社会性公益活动,甲乙双方应以共建单位的名义积极参加。

本协议双方各存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甲方: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   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附属中山学校              2003    

乙方: 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     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铁二里委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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