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单位暨校外学生实践基地协议书(五里桥派出所)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区和安全社区的建设,打造良好的德育教育大环境,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和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派出所本着互相学习、资源共享、支持教育、携手共进的原则,建立协作共建关系,不断强化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承担起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警民团结和警民情谊,现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

乙方: 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派出所

甲方:

1、为乙方无偿提供活动场所、人员培训和教育资源;

2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法制安全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

3 学校组织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五里桥派出所组织的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4 在校园内定期张贴法制安全宣传贴图,加强各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

5、为乙方提供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基地。

乙方:

    1、定期为甲方进行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并提供教育资料;

    2、为甲方提供校外学生实践基地,并配备校外法制辅导员;

3、协助甲方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保持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4、开展各项警民联谊活动。

此外,上级组织所需共建单位双方参加的重大教育活动或社会性公益活动,甲乙双方应以警校共建单位的名义共同参加。

本协议双方各存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

甲方: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   代表签字:

附属中山学校

单位盖章:

   

乙方: 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派出所   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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