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2016年聘用工作方案
(2016年4月27日第十一届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了规范学校的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学校聘用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高素质、高能力、高效率的教职工队伍,形成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的聘用工作在前几年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将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学校聘任、考核、分配等工作。制订聘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政策依据:
1. 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实施《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3. 区人事局《完善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
4. 区教育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对新进和待聘人员进行人事代理的试行意见》;《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教职员工考核的实施意见》,《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教育系统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试行意见》;
5. 国家及市、区其他有关规定。
二、工作原则:
1. 根据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按照岗位职责和岗位说明书的要求,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操作规程,全员参加岗位竞争,择优聘用;
2. 学校与教职员工按照国家、市、区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健全聘用工作组织:
1)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园根
组员:徐群力、周峰、管宏、薛凤萍、王志瑛
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根据聘用工作小组的拟聘名单决定受聘人员。
2) 聘用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薛凤萍
郑 富、华 琳、盛 瑜、詹华清、曹玉莲、傅央飞
其职责是根据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负责拟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岗位设置、拟定考核办法;拟设岗位、岗位条件及职责;发布岗位信息,发放竞岗意向表;按考核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通知未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应聘;做好受聘人员的合同管理等工作。
3) 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名单:
组长:管宏
组员:王志瑛,盛瑜、速婉莹、周 洲、曹玉莲、傅央飞
其职责是负责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的处理和调解。
(二) 工会负责对聘用工作的监督。
四、工作程序:
1. 学习、宣传动员;
2. 调整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聘用工作小组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局人事科备案;
3. 拟定学校2016年聘用工作方案,竞聘考核办法,修订岗位竞聘条件等,并提请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4. 在教育局核定的编制之内,修改和完善岗位设置,提请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5. 发布岗位信息,发放竞聘意向表;
6. 公示岗位应聘人员名单;
7. 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8.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并将受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9. 做好未聘人员的思想工作,通知他们进入人才市场应聘;
10. 总结聘用工作的经验,记录并存档。
五、时间安排:
日期 |
主要安排 |
|
4月25日 |
周一 |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启动2016年聘用工作。讨论2016年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学校聘用工作小组人员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人员,确定名单。 |
4月27日 |
周三 |
12:15教代会讨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聘用工作小组成员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成员名单,审议2016年聘用工作方案。 |
4月29日 |
周五 |
教职工大会作2016年聘用工作的动员。 |
5月5日 |
周四 |
12:10组织第一次聘用工作小组成员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讨论修改部分岗位设置、考核办法及学校有关实施办法。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岗位设置、学校有关实施办法。 |
5月10日 |
周二 |
通过电子邮件将岗位设置和学校有关实施办法传给各位教代表。 |
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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