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   

一、办证制度

1、              我校专职教工凭人事部门提供的名单、学生凭教导处提供的名单办理借书证。每年新生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集体办证。每证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2、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图书馆挂失,并可申请补办借书证。因丢证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本人负责。发现冒用他人证件借阅者,严肃处理。

3、              学生、教工离校,应还清所借书刊,交回借书证。

二、借阅制度

1、              教工、学生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

2、              教工每证限借10册,借期一个月;学生每证限借1册,借期半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续借。

3、              本馆所藏工具书、电子文献等不外借。

4、              本馆实行开架借阅,如果不借该书,务请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5、              读者所借图书均需输入计算机流通系统,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书库,否则按窃书处理。

6、              借出图书若有急用,本馆有权索回。

三、阅览制度
1
、教工、学生一律凭本人借书证进阅览室阅览。
2
、读者请勿携带书包进入阅览室。
3
、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在室内交头接耳、聊天喧哗。
4
、保持阅览室清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许在室内吃零食和口香糖。
5
、阅览室的书刊不得随意携出室外,否则按窃书处理。
6
、爱护阅览室的书刊和一切设施。
7
、讲究文明,谢绝穿背心、拖鞋者进入阅览室。
四、安全制度
1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部门,图书馆管理员全面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应有强烈的防火安全意识。
2
、图书馆内禁止吸烟,禁止一切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器,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3
、安装、拆除电器等须由电工进行,临时电线、设备用毕须立即拆除。
4
、图书馆内各房间需按消防要求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放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并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5
、闭馆时要关好门窗,关灯、断电;节假日前夕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不留隐患。
6
、图书馆管理员需学会使用防火器材和报警。
五、书刊资产管理制度
1
、书刊验收
1)图书:进馆新书首先根据预订目录和书店的送书清单进行验收,无误后给每册图书盖馆藏章和贴条码号(财产号),并进行个别登记和总括登记,形成金额、种数、册数详实的图书财产帐。
2)期刊:每期新刊到馆后进行登记、盖馆藏章,满一年后进行装订。经装订的合订本期刊方算固定资产,同图书一样贴条码号(财产号),进行个别登记和总括登记,形成期刊财产帐。
2
、书刊分类:
凡验收后的书刊都要按照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并进行加工处理。
3
、书刊典藏
经过分类和加工处理的书刊转入书库保管,按图书分类进行排架,提供广大读者借阅。
4
、书刊清点
每学期期末清点一次入库书刊,统计丢失和损坏书刊的数量,并向学校报告,核销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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