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   

多媒体教室是教师进行多媒体授课的场所,为更好地保证教师的正常使用、维护学校

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 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当提前一个星期向管理员进行登记。

2、 不得拆装、破坏多媒体教学设施的硬件设备,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不得在教室中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打闹、喧哗等,如有发现取消肇事者上课资格。

4、 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携带包、袋等物品进入多媒体教室。确实需要携带的,经管理员同意后统一放置。

5、 不得携带饮料、零食等食品进入多媒体教室,更不得在学习室中食用。如有发现取消上课资格。

6、 不得乱扔杂物,应保持多媒体教室的环境卫生。

7、 使用完毕后,登记好使用情况,关闭计算机、投影仪和照明设备,组织学生清理课桌椅内的杂物,对齐课桌椅的摆放位置后,方可离开。

8、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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