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   

(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3、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4、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

1)、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其行使职权有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伤、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规定。

2)、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

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

2、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

(三)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

2、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家长负担工作。

(四)、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

2、推行校务公开。

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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