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部门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   

1、总务处:负责财务公开、基建工程、后勤物资采购及管理等工作。

总务处:要求:不得随意自定收费项目,总务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制定总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2、教务处:负责教学用书、招生工作、教学资料、图书采购征订等工作。

教务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完善内控制度、公示招生流程。

要求:普查办班情况,检查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益,完善管理和收费制度。

3、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三重”制度的建设,各项费用发放、公车使用、行正公开等。

校长室要求:准确制表造单,保证各种费用正确无误发放。加强校车有效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夜晚校外停车等,完善管理制度。

5、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校学生推优评优工作。

政教处要求:严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上级推优评优要求开展工作,严禁班费收费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6、工会:负责各项福利、各类捐款、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各项制度等。

工会要求: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召开好一年二次教代会,保证教代会职权的行使。严格按上级政策和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各类捐款要专款专用、账用清晰。

7、党支部: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工作的布属、落实、检查,后备干部培养,干部人事调配监督等。

党支部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三重”制度的建设,将廉政责任层层分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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