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进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就实行校务公开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实行校务公开的认识:
实行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教育行风建设的需要,是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的需要,是学校发展的需要。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每学期都要安排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尤其是学校领导班子更要认真学习,努力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支部书记、学校工会主席、学校人事干部、学校群众代表组成。
三、校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范围:校务公开的范围对内是向教职员工,对外是向社会和家长。
对外公开内容:
1、招生工作:新生入学情况。
2、学校收费:(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管费支出清单;特困生减免、资助等)
3、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计划总结、重大变革等。
对内公开内容:
4、学校财务、校产管理制度和经费收支情况。
5、学校干部选拔程序、干部考察和党员发展公示。
6、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和预决算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
7、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岗位聘任,福利、奖金分配,评职评优、人事变更、进修学习等。
8、其他必须公开的内容。
四、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要根据内容和对象采用不同的形式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对内采用校务会、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内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对外采用公开信、告家长书、家校委员会、家长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学校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1、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2、采用适宜的形式向内或向外公开决定公开的内容。
3、收集反馈信息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
4、对反馈信息中的建议和意见;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进行再公开。
为进一步推动校务工作健康发展,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校务公开工作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进行考评,主要措施是;
认真接受教育局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的考核。
接受社会、家长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评议。
六、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
组员: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党支部、校长室
2012年5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