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3、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4、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
(1)、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其行使职权有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伤、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规定。
(2)、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
(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
2、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
(三)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
2、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家长负担工作。
(四)、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
2、推行校务公开。
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