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全心全意地办好学校,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推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增加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特制定本项制度:
(1)广大教职工要提高认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自觉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增强全局观念,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2)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向,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和管理体制等重大改革措施与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教职工聘任、学校岗位责任、资金分配、教职工奖惩、考核办法等制度,原则上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交校长颁布实施。
(4)对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由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提交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后,由行政提出正式提案,交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布实施。
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党支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