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领导日常教学秩序巡视制度

发布日期:2015-12-21   来源:   

一、巡视目的

由校级领导直接负责,定人、定时在全校范围内对日常教学秩序进行巡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了解教学第一线的动态,关注学校各部门运作情况,及时发现偶发情况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二、巡视要求

每日需有一名校级领导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巡视。

负责人在面上应巡视到全校,关心当日开展的教研、备课等各项教学活动,每个楼面重点关注一个班级,全校重点关注一个组室或部门。

对于重点关注的班级,应了解教师教态、仪表,语言规范,板书,信息技术手段、教具、学具的运用,以及师生互动,学生反应等情况,对于重点关注的组室,应尽量多和教师作好沟通,倾听基层的声音,服务好教师。

如有偶发事件,及时制止现场,并立即反馈到相关部门,作出处理,记录好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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