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   

一.从业人员须按规定取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操作,每年须体检和培训一次。

二.上岗时,每日必须晨检,如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呕吐、手部皮肤感染者,不得上岗。

三.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应更衣。

四.进食堂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应罩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五.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不准带首饰进入厨房。

六.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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