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食堂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   

 

 

民以食为天,食堂工作涉及师生的切身利益,此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生活、健康和学业的完成,也关系到学校稳定及社会稳定的大局。根据我校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食堂管理条例。

一、学校对食堂的管理

(1)学校主管领导直接指导食堂管理工作。

(2)校总务主任具体负责。

⑶学校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堂日常经营管理。

二、食堂管理岗位职责及部分工作流程

(一)食堂管理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1、在校长和总务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

2、制定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3、加强食堂员工的各项管理,定期进行道德素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

4、指导并监督采购员工作,严把进货关,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票索证制度。

5、妥善管理好食堂财产,非正常的损坏或丢失要视其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6、指导并监督食堂仓库保管工作,每日定期查看一次主、副食,保证存放食品的仓库干燥、通风,各种防备设施齐全,贮存食品的容器安全、无毒,防止食品污染。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质量。

7、每年对食堂聘用人员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及时清退。

8、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

 

 

(二)工作流程

1、监督食堂采购人员进行采购活动,督促食堂保管员把好食品入库关。并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质量。

2、每日对食堂各工作间至少巡查一次,了解员工的工作及设备运行状况。

3、随时抽查食堂的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抽查饭菜留样及记录。

4、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食堂工作例会,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做好今后重点工作安排。

5、每月对食堂的服务态度、操作规程、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进行一次全面小结。

6、经常询问学生饮食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8、认真抓好食堂的饮食、环境、炊事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中毒事件的发生。认真抓好食堂的安全教育和治安消防工作,经常检查用电、用火、用气、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明确岗位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9、掌握厨房设备、用具的使用情况,制定购置计划。

10、关心师生的膳食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

11、负责管理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公用餐具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多项操作区域要明确分开管理。

12、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按规范操作。

 13、每天下班前检查一遍食堂门窗关锁等安全情况。

 

三、此条例一式3份。一份交食堂承包方、一份交食堂管理员、一份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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