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食堂消防安全防范制度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   

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卫生防疫站所规范的食品卫生操作制度办事,确保师生的食品安全、卫生、营养、身心健康。

2、 对食堂的煤气、电气操作应规范执行。

3、 每天上、下班检查煤气、电气等开关、管道、线路,发现异情应及时汇报,及时解决。下班后及时关闭煤气、电气开关。

4、 对煤气、电气线路、管道定期检查,并作好相应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作好维修记录。

5、 食堂人员应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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