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 法定代表人:马园根 乙方 上海利峰快餐盒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冰 按照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建设需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维护教育秩序的稳定,使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乙方将严格遵守相关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 爱护甲方向其提供的食堂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和更新;保持食堂下水管道、化油池畅通,化油池地面整洁。 四、 乙方如发生饮食安全事故,违反食品安全法引起赔偿、罚款,由乙方承担并但当法律责任。 五、 遵守甲方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注意水、电、燃气、厨房电器设备【明、暗线路】等设备安全,定期维修保养,如违规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 如遇停电、停水或其它设备设施损坏、突发事件等,由乙方及时设法解决,保证师生伙食供应。 七、 乙方应及时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法的培训。 八、 乙方保证甲方师生的餐饮质量,安全卫生,价格的合理性,做到价实量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合法利益。 九、 本安全责任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安全责任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市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 乙方:上海利峰快餐盒饭有限公司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