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2、对确需存放挡案资料、各种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3、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安全具体措施。
  4、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员工,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水笼头。
  5、设办公室安全员,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6、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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