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 卫 室 验 证 制 度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   

一、接待外来人员来访,须经门卫室登记填写会客单,经门卫与被访人联系同意后,方可进校。

二、来访者处理事务结束后,请被访者在会客单上鉴上本人姓名,出校门时交门卫室验证后方可离开学校。

三、对社会人员来访,须出示该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有关证明、证件,填写会客单后由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同意后放行,出校门时,亦由有关部门鉴字后将会客单交门卫验证后方可离校。

四、对无故闯入学校者,或精神不振者,经劝说离校无效,报警“110”处理。

五、除上级单位车辆外及公务车外,其它社会车辆不得进入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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