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   

    1、一般学生在校内发生急病或伤害事故(如摔伤、碰伤、割伤等损伤)由校医务室医治;比较严重的损害伤,医务室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并由班主任(或年级组长)通知家长,同时由医务室和年级组派出的老师(最好是班主任)及时送市级医院就诊。

 

2、发生较为严重的伤害事故或突发事件,医务室和年级组应及时报告政教处或教导处,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校长室,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报告流程:班主任(年级老师)——报告给年级组长——政教处或教导处或总务处——校长室——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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