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维护教育秩序的稳定,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使学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此,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员为本部门(室)的安全责任人.
二.责任任务见本部门(室)岗位指责和管理制度.
三.各部门(室)要切实做好有关安全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定期检查并保持各类设施的完好,遇有情况及时和上级部门联系.
四.各部门(室)安全工作列入学期考核。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责任期间,遇责任人人事变动,需主动交接,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 各部门(室):
责任人: 责任人:
上海市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班级是学校基层单位,班主任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的最基础工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要求,特签定了本责任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文明、不玩火、不玩电,课间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登高爬墙,不玩危险性游戏,不私自出校门,不在危房或建筑基地玩耍,上下楼梯慢步右行。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观看影剧、郊游等,班主任均在场,维持秩序,外出活动来去都要清点人数。
3、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班主任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和驱赶学生,对学生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
4、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寒暑假、节日、双休日,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6、放学后,班主任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严禁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7、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放学,对需要补课的个别学生也要在清校前离校。若气候恶劣,要及时带领学生安全离校。
8、学生早上进校后,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让学生回家拿作业、拿用品,课间不得让学生外出买东西。
9、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每生至少家访一次。平时要经常性地和家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共同教育好学生。
10、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来学校。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必须经家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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