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教职工私家车停放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   

1、学校公车和教职工自备车辆在学校登记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承诺不携带违禁物品(汽油、酒精、管制刀具等)进入校门;

2、进入校园车辆,控制好车速,进出校门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门卫工作人员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3、所有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要高度注意师生情况,按路标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如遇学校重要宾客接待或举办大型活动等情况,机动车辆将根据需要,由学校安全组作临时调整;

4、家长接送孩子和联系工作,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5、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及试车;

6、学校对各类停放车辆只提供停车场地,不承担保管责任;

7、教职工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进出校门需下车,步行推车;

8、紧急处理措施:如果校内发生相关的车辆事故,任何人第一时间通报学校卫生室,除实施现场急救外并及时送医院,校办、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现场处理有关事务,并汇报给校长。保安及安全工作负责人保留现场车与人,维持学校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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