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5-12-24   来源:   

班级是学校基层单位,班主任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的最基础工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要求,特签定了本责任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文明、不玩火、不玩电,课间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登高爬墙,不玩危险性游戏,不私自出校门,不在危房或建筑基地玩耍,上下楼梯慢步右行。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观看影剧、郊游等,班主任均在场,维持秩序,外出活动来去都要清点人数。

  3、重视做好双差生的帮教工作,班主任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和驱赶学生,对学生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

  4、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寒暑假、节日、双休日,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6、放学后,班主任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严禁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7、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放学,对需要补课的个别学生也要在清校前离校。若气候恶劣,要及时带领学生安全离校。

  8、学生早上进校后,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让学生回家拿作业、拿用品,课间不得让学生外出买东西。

  9、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每生至少家访一次。平时要经常性地和家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共同教育好学生。

  10、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来学校。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必须经家长同意。

  11、班主任要安排好班级学生值日,保证每日每一时间段都有学生值勤,同时加强对值勤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12、一旦发生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地做好处置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学校对班主任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                  班主任

  签字人: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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