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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三轮上海市教师培训市级共享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6   来源:   
 

关于征集第三轮上海市教师培训市级共享课程的通知

 

各位老师:

第三轮上海市教师培训市级共享课程申报工作开始。各位老师可根据相关通知(下附)的要求,自行申报。符合通知要求,并有意申报的教师可联系科研室索取相关表格。

科研室

201258

 

附通知: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人〔201135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教师培训优质课程的共建共享,上海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三轮上海市教师培训市级共享课程(以下简称“市级共享课程”)征集、遴选、推荐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内容要求:符合《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教师培训课程设置,即师德与素养课程、知识与技能课程。

3.材料要求:报送材料一式三份,分装入三个档案袋,每个档案袋内须包括:

1)《上海市教师培训市级共享课程送审材料汇总表》(附件1)

2)《上海市教师培训市级共享课程评审申请表》(附件2)

3课程文本、讲义或详细讲课提纲、PPT课件等课程资源实物

每个档案袋请统一按要求贴好封面(附件3

4.课时要求:每门课程的教学时间以45分钟为一课时,4课时(半天)为计量单位,建议申报16课时——24课时。

5.学分要求:申报者可以提出课程学分建议,最终由上海市评审专家组根据内容评认定。

6.数量要求:每人可申报一门,也可申报多门。

二、申报时间

申请市级共享课程的教师,请于516日前900——16:00将申请材料交学院自忠路校区3号楼3404室(汪梅华老师处), 并同时将汇总表、申请表及课程资源实物的电子稿一并发送至应敏老师的邮箱:yingmin@jyxy.lwedu.sh.cn 压缩包文件名请以“﹡﹡学校(姓名)”命名。电话:63869163-8006

三、申报对象

有较成熟的教师培训课程的教师都可申报。

四、课程评审形式

本轮经区教育学院遴选并报送参加市级评审的课程,在市级评审中将采用专家组答辩的形式,每位课程申报教师要进行10分钟的陈述和现场答辩。

 

黄浦区教育学院师训部

2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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