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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3   来源:   
 

各位青年老师:

2009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等教育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小学和幼儿园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等,下同)。

二、 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中学、小学、幼儿园、中专职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后,再由区、县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课题论证,通过后方可申报课题。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者如已有立项课题,则须结题并经市学术委员会鉴定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

三、 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516。请将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稿交至速婉莹老师处。(《市级青年课题申请书》可以到我校校园网“科研探索”下“科研管理”栏目中下载。也可向速婉莹老师索取。)

科研室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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