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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浦区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0   来源:   
 

关于开展黄浦区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位教师:

    黄浦区第十一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先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与奖励办法

(一)申报对象与成果范围

1.凡本区教师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2.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上届评选后20109162013930获得的成果。凡已参加过上届评奖的成果,除非有重大的、新的突破性进展,否则不得重复申报。

3.成果申报人必须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

(二)申报办法

1.凡参加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由其主要研究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接受单位的审核。通过单位的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区科研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2.学校申报的限额如下:初中(含九年一贯制)6项,(市级以上课题成果不占限额)。学校将根据限额进行校内审核与遴选。

3.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同一个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申报评奖的成果应提交以下材料:

《黄浦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书》2份(需盖单位公章);全面反映研究成果的主件4份。上述文本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装订成册。同时,还需向科研室递交电子稿,以进行网上成果申报。

(三)评审与奖励办法

1.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由区科研室组织,经三审确定科研成果等第,由区教育局批准、公布,并召开教育科研成果发奖大会,进行统一的奖励和表彰。

2.本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的研究者由区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材料报送及网上申报要点

(一)材料报送

有意参加申报的教师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稿于2013 1025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室。由科研室组织校内评审遴选,通过校级审核后,科研室会通知申报教师于1029日前完成书面材料的递交,并由科研室完成书面材料的上报和网上申报工作。

(二)材料下载

本通知及《黄浦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等材料均可以从“黄浦教育科研网” (http://hpky.hpe. cn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也可到学校网站——“科研探索”中下载。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事先告知学校科研室,以便科研室及时传达课题成果申报的相关通知或情况。

    

 

科研室

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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