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位高级教师完成下例两张表格,并将电子稿发至速婉莹邮箱。
2、凡申报学分的高级教师必须同时上交材料复印件。抵冲材料必须为2011年1月1日 后取得。
请各位高级教师务必在3月25日 (周一)前完成。
科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