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好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市教委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1号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校的2017届初中毕业生从“基本素养、学业成绩、个性特长”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使优秀学生在高一层次的学校中得到全面发展。
二、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指导本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同时成立教师、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监督小组做全程监督,落实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提前招生录取”推荐数
我校初三符合2017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在籍学生的人数是10人,根据招生文件规定的推荐比例,我校推荐数为1人。
四、推荐条件
推荐进入本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推荐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较高的符合2017年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一)基本素养
1、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
2、学习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对自已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学习成绩优秀。
3、交流与合作能力:尊重并理解别人的观点和处事的方法;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别人合作。
4、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关心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感。
5、体育与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并能用各种形式进行艺术表现;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中的美。
(二)学业情况
以九年级学段区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条件相同时,获得市、区、校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荐生
1、推荐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不达优良者。
2、初中阶段体育成绩不合格者。
3、初中阶段各会考学科成绩不合格者。
六、推荐工作程序
1、推荐方案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示。
2、推荐生人选在学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首先进行班级学生自评和互评学
生自荐,再由班主任提名、推荐(推荐总人数为5名左右),其次由年级组听取任课教师
意见,确定拟推荐名单(区下达的推荐数为1名),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确定推荐生名单,推荐生名单经学校签发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
3、推荐工作应尊重被推荐学生本人意愿,如果不愿意,学生及家长须签字确认放弃
推荐,任何人不得包办代替。
4、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
生学校进行自荐。
5、“推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2017届学校推荐生工作,凡是子女及亲属为我
校2017届毕业生的教职工实行回避。
三好中学“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