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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2岁不能骑共享单车告家长书

发布日期:2017-04-01   来源:   

未满12岁不能骑共享单车

告家长书

搜索、扫码、解锁,几个简单的操作后,就可骑车上路了,共享单车成为越来越多人选择的出行工具。使用群体里出现了不少小学生的身影,他们甚至骑行在马路上追逐嬉戏,让人心惊胆战。

    悲剧就在326下午发生了,今年上小学4年级,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着共享单车上了马路。一辆大巴车沿着天潼路由东往西行驶,行驶至浙江北路路口左转弯时,与这名骑着自行车的男生相撞,整个自行车被压在大巴车下,后将男生救出后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显然上述情形都属于违法行为。

交警表示,严禁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独自骑自行车,其行为有安全隐患,属交通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重视。遇到交通事故,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希望家长(监护人)应履行监督职责,不要为未满12周岁的孩子租赁单车,以免发生事故。

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政教处

2017-3-27

 

 

 


 

回执

    我已阅读“未满12岁不能骑共享单车告家长书”,我会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不为未满12周岁的孩子租赁单车,并监督孩子遵守交通法规。

      年级                     同学家长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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