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根据校党支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党费的收缴
1、每年3月初,党支部按照当月工资收入情况及党费收缴基数相关要求重新核定本年度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调整完成后上报教育局组织科审核备案,开始收缴新一年度党费。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做调整,涉及年内工资晋升、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
2、每月20日党员主动向支部按标准交纳党费。
3、校党支部要长期留存好党费收缴记录,填写党费证缴费情况。每月月底前支部把党费全额上缴到教育局组织科党费专用账户,次月5日前把上月党费缴纳收据、明细及时交到教育局组织科留存。
二、党费的管理
(1)专人管理: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一般可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如果组织委员工作变动或因改选等原因不再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支部书记要不定期对党费收缴进行检查监督。
(2)党支部都要有党费收交登记表和清单。支部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时,应填写《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明细表》。
(3)按月上缴。在正常情况下,负责收取党费的同志不应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任意拖欠不上缴。
(4)专款专用:学校党支部收到教育局组织科下发年度党员活动党费后,党支部切实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和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的将党员活动经费用于党务活动的必要开支。
(5)及时登记。支部的党费帐目要及时登记、统计。
(6)定期检查,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支部每年向全体党员汇报一次,汇报的内容主要是:党员是否按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不能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党支部能否按时交纳党费;支部党费管理手续是否完备,党费使用是否合理,年终要将党费检查的情况和数字向党员公布,以接受党员监督。
三、党员活动经费的管理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校先进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
(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山学校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