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飘飘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8-04-19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本责任书的执行,由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2、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党支部

 

 

签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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