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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02   来源:葛鸣   

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

为了维护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丰富师生校园生活,切实满足学生成长需要,各类“进校园”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各类教育活动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学生的需求和利益,丰富学生的生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把为学生服务作为根本宗旨。

2、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特别是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等。

3、各类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备案审核的操作要求:

1)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过程,或者对活动方案有全面了解;所有的活动必须事先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类教育活动的方案(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提交校务会或行政会讨论通过后,将活动方案交校务办公室备案,并在各部门配合下严格按计划实施。

3)教育活动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在行政会上反馈活动情况,并通过校园网向全体师生展示活动过程和收获。

4、未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或行政会审核通过的各类教育活动,依据“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

 

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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